亟待抓住“十三五”难得机遇期构建养老服务体系

2018-03-27

       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,充分体现十九大的精神,对惠民生方面着墨更多,对就业、扶贫、收入、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社保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都有具体的要求和安排。这体现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政府工作重心的调整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将是政府的关切焦点。



       我国养老体制面临养老服务及保障两大难题,60岁以上人口将出现“十三五”末达2.43亿后以年均800-1000万速度爆发式增长态势,“十四五”末将骤升至3亿,亟待构建服务全覆盖、各方积极参与、群众普遍认可的养老服务体系。

       一、明确社区养老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。调查显示,近95%的老人更愿意在家养老。要实现以家庭养老为主,必须建立社区养老机构,为家庭老人提供日常服务,白天社区提供日托和上门服务,晚上老人回到家庭由子女陪伴,建立“互联网+”居家和社区智能养老服务模式,形成社区和家庭联动的养老机制。



       社区养老属于基本公共范畴,属于政府职责,通过中央资金引导,地方给予资金投入和政策创新,充分发挥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。一方面,加快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及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。纳入财政和土地及社区村配套设施建设规划,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,同时,整合闲置资源,城市通过购置、置换、租赁等,农村依托敬老院、卫生室等完善养老服务设施;另一方面,社区村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、非盈利组织,需引入社会资本,采取公建民营、购买服务、PPP模式、基金投资等方式,将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组织、企业等运营,政府投资兴办的敬老院、养老院等机构开展延伸服务,通过提供住房及运营补贴给予扶持,以保证每个家庭老人都能享受得起最基本的公共服务。



       二、机构养老重点发展失能半失能及高龄老人养老机构。与社区养老的基础性相比,机构养老设施及服务更加专业,价格也更高些。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3700万、高龄老人2400万,而家庭平均仅为3人,使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,这6000万老人急需进行专业护理。因此,亟待大力发展政府提供扶持和补贴的接收失能半失能、高龄老人的养老机构。



       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放开养老服务市场。政府在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,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,通过搭建平台、购买服务、公办民营、民办公助、股权合作等方式,实施准入、金融、财税、土地等优惠政策,打造品牌、连锁、规模化的龙头组织和企业,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主体。

       针对备受关注的高价养老、养老“房地产化”等问题,政府需加强监管,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,确保养老补贴和优惠真正用于社区及非营利机构,真正惠及普通及广大百姓。

       三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键是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解决失能半失能、高龄老人高额护理费用问题,“十三五”迫切需要建立长期照料保险制度。建立40岁以上人员法定缴费政策,护理等级发放制度,大大减轻财政、家庭负担和养老服务机构成本,真正使老年人获得保障,有力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,是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快速发展的治本之策。

      同时,调整社保五大制度为养老、健康、长期护理保险三大制度。将医疗、生育、工伤保险合并为健康保险,失业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合并,回归救助性质,最大程度降低个人、企业缴费和财政支付费用。



       四、创新“医养结合”新思路新模式。改变“医养结合”就是将养老院建在医院旁的认识。医院以看急症、疑难杂症为主,而老年人普遍患慢性、常见病,医院更不可能提供专业护理。因此,真正实现“医养结合”,一方面亟待建立适合老年人需求的社区医院、中医医院、康复中心、临终关怀等系列老年医院,使老人接受医院诊治、康复训练后,回到社区疗养;另一方面整合社区医疗和养老资源,让老年人居家或在社区就能得到日常监护、保健、诊治、康复、护理等方便、快捷、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。